各相关单位:
为做好乌鲁木齐市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根据《乌鲁木齐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管理暂行办法》(乌人社〔2016〕123号),现就申报乌鲁木齐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具有较强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能力和经验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专业培训机构、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等均可申请认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
二、申报条件
申请认定继续教育基地,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经有关部门批准、注册登记的办学机构,具有独立的
企事业单位法人资格;
(二)具有满足继续教育教学要求的标准化场地,包括现场观摩和实际操作场地;
(三)具有与所承担继续教育专业、培训层次相适应的教学
设备和图书资料;
(四)具有一支与所承担的继续教育专业、培训层次相适应、相对稳定、专兼职结合的师资队伍;具有专职管理人员负责继续教育的政策咨询、班务管理、宣传推广等工作;
(五)建立比较完善的培训教学管理制度。主要包括:教学管理、学员考核管理、培训收费管理及培训效果跟踪等制度; (六)具备开展继续教育教学研究的条件和能力,能够编辑与所承担继续教育专业、培训层次相适应的专业科目培训教材。
三、申报程序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按以下程序申请认定:
(一)提交申请。具备继续教育基地申报条件的办学机构自
愿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乌鲁木齐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申报表》及申报所需资料;
(二)材料审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继续教育基地认定条件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初步确定符合条件的申报机构;
(三)考察确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赴申报机构进行实地考察,确认各基地的继续教育专业范围;
(四)挂牌公告。经认定的继续教育基地,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社会统一公示,并印发年度继续教育办班计划。
四、申报材料
培训机构申报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报基地资格的书面报告。内容应包括:申报的理由、
具备的条件、以前所承担各项培训的情况,本年度拟承担何种科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任务以及工作计划等;
(二)《乌鲁木齐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申报表》(一式两份);
(三)首次申报基地的机构除提交书面报告和申报表外,还应报送申报基本条件中所列每一项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工作要求
(一)申报单位于2019年12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并做好实地考察准备工作。实地考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认定工作将根据工作需求动态管理。
材料报送地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乌鲁木齐市南湖西路99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106室)
联系人:丁小飞 联系电话:4656129
附件:乌鲁木齐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申报表
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1月21日
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1月21日印发
附件
关于申报2020年乌鲁木齐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有关事项的通知.doc
附件
乌鲁木齐市专业技术人员
继续教育基地申报表
申报单位
申报专业
申报年度
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制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主管部门 | |||||||||||||||||||||||||
负 责 人 | 手 机 | ||||||||||||||||||||||||||
经 办 人 | 手 机 | ||||||||||||||||||||||||||
单位详细地址 | 邮政编码 | ||||||||||||||||||||||||||
场 地 情 况 | 占地面积 (M2) | 建筑面积 (M2) | 实训场地(M2) | ||||||||||||||||||||||||
普通教室 (间) ㎡ | 多功能教室 (间) ㎡ | ||||||||||||||||||||||||||
电教室(计算机室) (间) ㎡ | 礼堂(会议室) (间) ㎡ | ||||||||||||||||||||||||||
设 备 情 况 | 投影仪(台) | 摄像机(台) | 电视机(台) | 计算机(台) | 语音室(个) | 计算机 入网情况 | |||||||||||||||||||||
其它教学设备 | |||||||||||||||||||||||||||
专业图书(册) | 专业报刊(册) | ||||||||||||||||||||||||||
人员情况 | 编制人数 | 实有人数 | |||||||||||||||||||||||||
专职教师人数 | 兼职教师人数 | ||||||||||||||||||||||||||
高级 职称 | 中级 职称 | 初级 职称 | 未评职 称人数 | 高级 职称 | 中级 职称 | 初级 职称 | 未评职 称人数 | ||||||||||||||||||||
管理人员 | 姓 名 | 职 务 | 分管工作 | 手 机 | |||||||||||||||||||||||
教师情况 | 姓 名 | 学 历 | 职 称 | 现教专业(课程)、年限 | |||||||||||||||||||||||
教学制度 | |||||||||||||||||||||||||||
教研教材情况 | |||||||||||||||||||||||||||
申报的培训专业 及依据 |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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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机构行政主管部门推荐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认定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备 注 | |||||||||||||||||||||||||||
填报说明:本表一式二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申报机构各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