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农业农村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和地农便函〔2022〕67号
关于做好2022年度南疆四地州农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定向评价 定向使用”职称评审
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农业农村局:
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在南疆四地州开展职称“定向评价 定向使用”工作的通知》(新人社函〔2019〕187号)及《南疆四地州农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定向评价 定向使用”联合评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为更好地统筹使用专家库资源,发挥“新疆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平台”不受地域、空间限制等优势,适应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进一步做好南疆四地州专业技术人员“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工作,统一评审标准、统一评审委员会,确保评审质量,自治区决定在南疆四地州开展联合评审试点工作。为做好我地区农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实施
2022年南疆四地州农业技术人员职称联合评审试点工作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下,由阿克苏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工作。
二、评审时间
申报时间:2022年8月1日-8月31日。
评审时间:按自治区通知为准,2022年10月31日前全部评审结束。
三、工作程序
(一)参加职称评审的农业技术人员需登录“和田地区职称评审网”(ht.xjzcsq.com)进行注册、申报。
1.信息填报。申报人在填报评审材料时,须认真准确填写各栏目,并上传相应佐证材料正向、清晰的原件扫描件,因漏传、错传、未传导致的后果,由申报人承担。申报人未通过首次审核的,根据修改意见修改材料,并于退回后2日内修改提交,提交评审委员会审核次数不得超过3次,对于第3次提交后申报材料仍不符合要求,或退回后超过申报时限的不予受理。
2.学历证明。申报人在上传学历学位证书的同时,需上传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www.chsi.com.cn)《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若无法查询,需扫描上传人事档案中的“毕业生登记表”。
3.信息遮盖。行业主管部门明确要求在上传申报时遮盖信息的专业,申报人需按照系统提示勾选遮盖项目,并在附件中遮盖本人姓名和工作单位。涉密材料需经过脱密处理后上传。
(二)开展材料审核
和田地区农业农村局、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本地区农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三)组建评审委员会
由阿克苏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25名专家,组建2022年度南疆四地州农业技术人员“定向评价 定向使用”职称评审委员会。
(四)召开评审会议
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南疆四地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别设立联合评审分会场,评委会专家在所在地的分会场统一参加线上职称评审。
一是学科组会议。根据专业分组,评审专家通过平台对申报材料进行量化赋分,学科组合议,形成意见建议。
二是学科组答辩。各学科组开展答辩工作。
三是召开高评会。高评会评委结合各学科组的意见建议对申报人员进行投票,同意票数达到出席评审会议专家总数2/3以上的视为通过。
四是评审结果公示。评审会结束,和田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本地区通过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是印发任职资格文件。公示期满无异议,和田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本地区通过人员任职资格文件。
六是完成事后备案。评审工作结束后,对职称评审会议纪要、评审通过人员名册、公示结果、任职资格文件等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
七是签发职称电子证书。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备案后,对本地区通过人员签发职称电子证书。
五、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农业农村局要充分认识联合评审工作的重要意义,把联合评审工作作为提升职称评审工作人员服务能力、拓展专业技术人员职业发展空间的重要举措,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确保联合评审会议顺利召开。要指定责任心强的干部专人负责审核工作,采取
二是强化政策宣传。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农业农村局要加强政策解读和宣传引导工作,明确目标任务和宣传举措,共同做好本地区专业技术人员联合评审政策的宣传工作。
三是严格审核把关。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农业农村局要严格工作程序,增强工作透明度,认真做好申报材料的审核和推荐工作,精心组织,加强协调,落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附件:南疆四地州农业技术人员“定向评价 定向使用”职称评审条件(试行)
和田地区农业农村局 和田地区人力资源
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