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满足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需求,让专业技术人员的切身利益得到有效保障,我办根据工作实际,对初聘初级工作作如下调整:
1、自2017年3月起,初聘初级专业技术职务工作每月均可申报,申报时间为每月1-10日,材料审核出文时间为11-15日。
2、凡通过审核的人员,当月16-21日须把呈报表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及一张2寸的照片装袋,由单位人事(人资)干部统一上交。
3、材料申报地点:水磨沟区南湖西路99号乌市人社局201室。联系电话:0991-4592173。
望各单位接到通知,及时传达到专业技术人员个人。
乌鲁木齐市职称社会化评价办公室
2017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