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职称办[2017]16号
关于批准阿卜杜萨拉木·巴伍敦等2位同志获得
卫生系列维吾尔医(药)专业技术职务
初级任职资格的通知
喀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直有关单位:
经地区卫生系列维吾尔医(药)专业中级评审委员会评审,地区职称改革办公室审核,批准阿卜杜萨拉木·巴伍敦等2位同志自2017年2月19日起获得卫生系列维吾尔医(药)专业药师专业技术职务初级任职资格。
附:获得卫生系列维吾尔医(药)专业药师专业技术职务初级任职资格人员名单。
喀什地区职改办
2017年3月20日
获得卫生系列维吾尔医(药)专业药师专业技术职务初级任职资格人员名单(共2人)
一、地直(1人)
喀什地区维吾尔医医院:阿卜杜萨拉木·巴伍敦
二、喀什市(1人)
喀什市恰萨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热依拉?吐尔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