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市教育局局属学校(单位):
自治区2020年度中小学正高级教师推荐工作已经开始。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自治区教师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新教传〔2020〕314号)和《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小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精神,现就做好我市2020年度中小学正高级教师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教育厅核定我市2020年中小学正高级教师推荐名额为21名,我市根据实际进行差额推荐。推荐名额要统筹考虑兼顾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特殊教育学校等不同类型学校的人员(其中,担任学校和教研机构领导职务的不超过6名)。名额分配如下:
(一)米东区、经开区(头屯河区)、高新区(新市区)、天山区、沙依巴克区、水磨沟区、达坂城区、乌鲁木齐县各推荐3名。
(二)市教育局局属学校(含市教研中心、特殊教育学校,不含职业教育学校)每个学校(单位)推荐1名。
二、评审推荐程序
(一)组织全体教师认真学习《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小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以便申报人熟悉掌握政策。
(二)各学校(单位)严格按照推荐名额和评审条件进行推荐,要公开申报人的基本情况,含任现职以来的工作业绩,学术成果等,并进行公示。同时学校要落实师德师风第一责任,对推荐人有无群众投诉问题和违反师德师风等情况进行核实,确定推荐人员,报所属各区(县)教育局审核后上报。(市教育局局属学校直接报教师工作处)。
(三)市教育局组织相关专家初评,推荐人选报市中小学教师职改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四)推荐人选确定后报送自治区教育厅(21名)。
三、纸质材料报送
纸质材料报送时间:2020年10月15日18:00前报市教育局教师工作处606室,逾期不再受理。
(一)《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参加推荐人员暂不报送评审表)。待推荐人选确定后,网上形式审核通过后,系统在线打印1份(A4纸双面打印),由相关部门填写意见并加盖公章。其中,所在单位应在单位意见栏填写“本单位已对提供的申报材料逐一审核,真实准确,同意推荐”,申报人员应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最后的填报栏中填写“本人承诺以上填报的内容和提交的材料完全真实有效,对因提供有关信息、证件不实的,自愿承担相应责任,并从申报年度下一年度起5年内,不得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签字确认。
(二)各区(县)、学校(单位)出具的书面推荐报告(纸制版和电子版各一份)。
(三)公示结果证明。各区(县)、学校(单位)出具对推荐人员进行公示的方式、时间以及结果证明(纸制版和电子版各一份)。
(四)申报人员花名册(纸制版和电子版各一份)。
四、网上申报要求
网上申报时间(2020年9月28日—10月15日18:00)。
(一)网上注册。职称申报人员、基层单位管理员登录《新疆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系统》(http://www.xjzcsq.com),按照“浮标”栏中的“职称管理系统申请指南”,完成网上注册。
(二)网上填报及审核。申报人员登录系统后,按要求填报相关内容,确认无误后提交;各级材料接收部门根据自治区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条件,组织专人按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后,逐级提交至相应评审委员会;对申报材料不完善的退回修改后再上报,且上报评委会次数不得超过3次(含初次上报)。
(三)材料要求。各区(县)、学校(单位)全面梳理在职称评审中需要教师提供的材料清单,对于经学校和教育部门在相关工作中多次审核认定的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现聘任职称、年度考核等次、支教经历和在职培训等材料,由教师个人在评审表中承诺如实填报,不再要求教师提供原件、复印件以及相关佐证材料 。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2020年度正高级教师推荐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区(县)人社、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认真按照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和宣传引导工作,认真做好推荐各个环节的准备工作,确保我市中小学正高级教师推荐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进一步突出教育教学业绩。要坚持立德树人的评价导向,重点评价教师教书育人的工作业绩和实际贡献,淡化论文、科研要求,对乡村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不作论文、课题项目、奖项、头衔称号等刚性要求,侧重考察其教书育人实绩,提高其实际工作年限和班主任工作年限的考核权重。
(三)严格程序和评价标准。各区(县)和学校在推荐时,要坚持公正公平、优中选优、宁缺勿滥的原则,切实把在教学一线师德高尚、业务精湛、工作业绩突出、群众公认度高的优秀教师推荐上来。要认真按照要求对申报人员教育教学水平和能力方面进行考核,严格规范考核推荐程序,并将考核评价结果做为正高级教师申报推荐的重要参考依据,确保考核评价和推荐结果客观公正。
(四)注重政治标准和师德师风考核。各(学校)单位要坚持把师德考核放在中小学校各级教师职称评价的首位,通过个人述职、考核测评、征求学生和家长意见等方式全面考察教师的职业操守,师德有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制”。各区(县)人社、教育部门和相关学校要把申报人员政治标准、教育教学能力放在评价首位,申报人员政治上不合格的、不能胜任教育教学需求的一律不得推荐上报。
(五)加大向抗击疫情一线教师倾斜力度。各学校(单位)在教师系列各级别职称评审中,要优先推荐坚守抗击疫情一线,停课不停教、停课不停学中表现突出的教师,参加自治区空中课堂线上教学的视作自治区级示范或观摩教学课。申报人所在学校(单位)要做好申报人员的材料审核工作,对照申报人员专业工作年限、聘任年限、学历、科研成果、工作业绩、论文、著作、继续教育学习等内容是否真实准确。
(六)做好代表作论文相似性检测。为杜绝职称评审论文造假、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参评教师系列高级以上职称的其代表作论文要进行学术成果相似性检测。新疆大学、新疆农业大学、新疆师范大学、新疆医科大学、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等相关具备检测能力的高校图书馆均可受理个人及单位委托的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
各区(县)教育局和学校(单位)必须严格按下达的推荐名额上报推荐人选,不得擅自增加推荐名额。推荐人员确定后,须对推荐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在上报推荐材料时一并上报公示文件。
附件:1.继续教育免试审批表
2.自治区教师系列职称评审代表作相似性检测送检
汇总表
3.自治区教师系列职称评审论文认定表
4.申报人员花名册
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乌鲁木齐市教育局
2020年9月28日
附件2 自治区教师系列职称评审代表作相似性检测结果汇总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