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机工考〔2015〕34号
关于批准王华等14名同志取得相应工种
相应技术等级和技术职务资格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关于批准薛振健等216名同志取得相应工种技术等级和技术职务资格的通知》(新职鉴字〔2015〕47号)精神,批准王华等14名同志从2015年9月10日起,取得相应工种相应技术等级和技术职务资格。
附件:取得相应工种相应技术等级和技术职务资格人员名单
乌鲁木齐市机关事业单位
工人考核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10月16日
附件
取得相应工种相应技术等级和
技术职务资格人员名单
一、高级工(7人)
(一)中式烹调师(3人)
乌鲁木齐市红山接待中心:王华
水磨沟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阮超峰
乌鲁木齐县东白杨沟小学:阿里霞·阿汗
(二)中式面点师(1人)
乌鲁木齐市第一幼儿园:李勇
(三)商品保管员(2人)
乌鲁木齐市第八中学:唐培林
乌鲁木齐市第四十小学:王建华
(四)客房服务员(1人)
乌鲁木齐市精神病福利院:沙力合江·巴板
二、技师(6人)
中式烹调师(6人)
乌鲁木齐市机关物业管理中心:努尔买买提·艾山
乌鲁木齐市军事供应站:任成华
乌鲁木齐市救助管理站:麦尔旦·毛拉
达坂城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秦毅
乌鲁木齐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马文智、拜山·居马拜克
三、高级技师(1人)
中式烹调师(1人)
乌鲁木齐市第四人民医院:商学华
乌鲁木齐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人考核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10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