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机工考〔2015〕41号
关于批准叶华等4名同志取得相应工种
技术职务资格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关于批准崔建华等154名同志取得相应工种技术职务资格的通知》(新职鉴字〔2015〕64号)精神,批准叶华等4名同志从2015年12月5日起,取得相应工种技师、高级技师职务资格。
附件:取得相应工种技术职务资格人员名单
乌鲁木齐市机关事业单位
工人考核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12月29日
附件
取得相应工种技术职务资格人员名单
一、技师(3人)
(一)护理员(2人)
乌鲁木齐市养老福利院:叶华、张云华
(二)防疫员(1人)
高新区地窝堡乡卫生院:周建丽
二、高级技师(1人)
防疫员(1人)
乌鲁木齐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朱光
乌鲁木齐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人考核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12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