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机工考〔2015〕42号
关于批准汪文箐等3名同志取得相应工种
高级工技术等级资格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关于批准晏泽英等116名同志取得相应工种相应高级工技术等级资格的通知》(新职鉴字〔2015〕65号)精神,批准汪文箐等3名同志从2015年12月10日起,取得相应工种高级工技术等级资格。
附件:取得相应工种高级工技术等级资格人员名单
乌鲁木齐市机关事业单位
工人考核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12月29日
附件
取得相应工种高级工技术等级资格人员名单
一、护理员(1人)
乌鲁木齐市儿童福利院:汪文箐
二、药剂员(1人)
米东区三道坝镇卫生院:罗争峰
三、影像技术员(1人)
米东区长山子镇卫生院:铁亚丽
乌鲁木齐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人考核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12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