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乌鲁木齐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
资格评审专家库专家的函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属各部、委、办、局和人民团体,驻乌高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及相关社会组织:
为切实做好职称评审工作,加快我市评审专家库建设,充分调动和汇聚市域广大专业技术人才及民间智慧,进一步提高评价人才水平,根据工作需要,拟增加一批评审专家库的专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方式
单位推荐、本人自愿。
二、推荐专家基本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思想政治方面表现良好;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高的业务素质,在评审中能够以客观公正、廉洁自律,遵纪守法为行为准则;
(三)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较高的学术水平,在相关专业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力和知名度;
(四)具有所评审级别职称3年以上或具有更高级别职称;
(五)精通本专业业务,熟悉相关领域法律政策、职称评审政策及行业人才队伍发展动态,具有一定的人才评价工作经验;
(六)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身体健康,热心且擅长职称评审工作。
三、入库专家的权利
1.担任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专家。
2.接受评审业务培训。
四、专家推荐程序
请单位推荐的专家,登录乌鲁木齐市职称评审系统(wlmq.xjzcsq.com),进入专家登录模块,根据所属系列(专业)分类,按照流程进行申报(具体详见附件1、2)。
五、有关要求
请各区(县)、各单位给予大力支持和配合,认真做好专家推荐工作,组织动员本行业、本领域符合条件人员于11月7日前积极申报。
六、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玛依拉 联系电话:0991-4592173
附件:
2021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