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做好乌鲁木齐市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根据《乌鲁木齐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管理暂行办法》(乌人社〔2016〕123号),现就做好2021年度乌鲁木齐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考核评估及申报2022年度乌鲁木齐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1年度总结考核
根据《乌鲁木齐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管理暂行办法》,市人社局将对继续教育基地2021年开展培训的总体情况、责任目标、活动内容和实施效果等进行考核评估,考核结果作为调整、撤销继续教育基地及下一阶段任务分配的重要依据。
二、申报2022年度乌鲁木齐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
(一)申报对象
具有较强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能力和经验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专业培训机构、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等均可申请认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
(二)申报条件
申请认定继续教育基地,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经有关部门批准、注册登记的办学机构,具有独立的
企事业单位法人资格;
2、具有满足继续教育教学要求的标准化场地,包括现场观摩和实际操作场地;
3、具有与所承担继续教育专业、培训层次相适应的教学
设备和图书资料;
4、具有一支与所承担的继续教育专业、培训层次相适应、相对稳定、专兼职结合的师资队伍;具有专职管理人员负责继续教育的政策咨询、班务管理、宣传推广等工作;
5、建立比较完善的培训教学管理制度。主要包括:教学管理、学员考核管理、培训收费管理及培训效果跟踪等制度;
6、具备开展继续教育教学研究的条件和能力,能够编辑与所承担继续教育专业、培训层次相适应的专业科目培训教材。
(三)申报程序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按以下程序申请认定:
1、提交申请。具备继续教育基地申报条件的机构自愿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申报资料;
2、材料审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认定条件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初步确定申报机构;
3、考察确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赴申报机构进行实地考察,确认各基地的继续教育专业范围;
4、公示公告。经认定的继续教育基地,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社会统一公示。
(四)申报材料
培训机构申报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申报基地资格的书面报告。内容应包括:申报理由、
具备条件、曾经培训的情况,本年度拟承担继续教育专业、培训任务及工作计划等;
2、《乌鲁木齐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申报表》(一式两份);
3、首次申报基地的机构除提交书面报告和申报表外,还应报送申报基本条件的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工作要求
申报机构于2022年2月11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并做好实地考察准备工作。实地考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如自治区对基地考核另有要求,届时按相关要求开展。
材料报送地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水磨沟区南湖西路99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106室)
附件:乌鲁木齐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申报表
联系人:丁小飞、王琪程 0991-4150749
乌鲁木齐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办公室
2022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