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吐鲁番市2025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委各部、委,市直各委、办、局、人民团体,各企业人事(人力资源)部门:
根据自治区人社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办法》(新人社规〔2022〕6号)精神,持续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和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相关规定,现就开展吐鲁番市2025年度职称评审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审范围
(一)申报职称评审的人员(以下简称“申报人”)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符合相应系列(专业)、相应级别的任职资格条件。
(二)全面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与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事业单位,由行业主管部门根据职称的整体数量和结构,合理推荐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称评审。
(三)申报人应为企事业单位在职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国家以考代评的专业除外),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四)国家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
二、评审资格条件
(一)吐鲁番市通用各系列(专业)职称评审。按照自治区最新修订的任职资格评审条件执行,可登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平台职称管理系统(http://www.xjzcsq.com/)—职称评审条件”栏,查看拟申报系列(专业)职称评审条件。
(二)吐鲁番市县以下基层“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各系列(专业)(以下简称“双定向”)职称评审。根据自治区《关于对县以下基层专业技术人员开展职称评聘“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工作的通知》(新人社发〔2022〕24号)精神,按照农业、教育、卫生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县以下基层“定向评价、定向使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执行。
(三)初定、授予。符合《关于进一步明确有关职称政策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01号)文件中规定的初定(授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可选择申报。
(四)“访惠聚”三年高定。符合《关于进一步做好自治区职称工作的通知》(新人社发〔2020〕25号)文件中规定的参加基层服务工作三年且连续三年考核优秀的专业技术人员可选择申报。
三、评审专业
吐鲁番市各系列(专业)职称申报人、用人单位、行业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和各系列(专业)评审委员会均须使用“新疆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平台”(www.xjzcsq.com),网上注册、申报、审核、评审。未使用“新疆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平台”评审的职称,一律不予认可。
(一)中、初级通用职称评审。申报中、初级通用职称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需进入“吐鲁番市职称评审系统”(tlf.xjzcsq.com)登录个人账号,选择“职称申报”模块“申请职称评审”选项,填写申报资料并逐级申报,吐鲁番市各系列(专业)评审委员会按照评审权限进行审核、评审。
(二)县以下基层“双定向”职称。申报地区“定向评价”高级职称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需进入“吐鲁番市职称评审系统”(tlf.xjzcsq.com)登录个人账号,选择“职称申报”模块“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基层专用)”选项),填写申报资料并逐级申报,吐鲁番市各系列(专业)评审委员会按照评审权限进行审核、评审。
(三)推荐自治区评审。申报自治区级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需进入“新疆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平台”(www.xjzcsq.com)自治区评审端口登录个人账号并申报,经市人社部门审核、推荐,由自治区相应系列(专业)评审委员会评审。
申报人在同一年度申报同一系列(专业)、同一级别职称,只能选择上述一种方式申报。
四、时间安排
(一)申报时间:
2025年8月4日10:00—2025年8月29日19:00
(二)缴费标准:高级150元/人,中级80元/人,初级40元/人。
(三)评审时间:9月-11月期间有序召开各系列(专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会。具体时间经吐鲁番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办公室与各系列(专业)评审委员会协商后确定。
五、申报方式
(一)网上申报。申报人须登录吐鲁番市职称评审系统(https://tlf.xjzcsq.com/)点击“系统登陆”模块进行申报,具体申报方法查阅“职称网上申报操作指南”。
(二)填报材料。申报人员要严格按要求进行整理和填写,不得出现含糊的词语,对表中的栏目无填写内容的应注明“无”,不得留有空格;申报人员在申报职称评审材料时,所填各项栏目必须上传印证材料及相关证明(其中:单位公示情况上传至“其他附件或证明材料”栏目中),各项栏目要求扫描正面上传清晰的电子版材料(须是jpg、png、jpeg、bmp格式);漏传、错传、不上传者一律视为无相关材料,因此所造成的后果由申报人自行承担;申报人员按要求完成网上填写申报材料,并确认无误后提交至基层单位进行审核。
(三)网上审核。职称评审采取逐级申报审核的方式进行,各推荐、审核部门要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和要求开展审核(企业以营业执照注册地为依据,选择材料接收部门),对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予以退回,申报人需在退回后的48小时内完成修改后再次提交,逾期未补充提交的视为放弃申报。修改后逐级提交,提交次数不得超过3次。
(四)缴费方式。申报人申报状态显示“已接收材料”后,向本系列(专业)评审委员会缴纳评审费,具体缴费方式由评审委员会自行决定。
六、职称评审有关政策要求
(一)专业技术人员取得相关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符合相应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可视同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无需另发职称证书。
(二)凡在吐鲁番市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持有其他省市区相应系列(专业)职称并满足相关条件,可在我市参加相应系列(专业)高一级的职称评审。
(三)在县级及以下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称评审,属于普通高校毕业生的,首次申报职称评审的可提前一年。
(四)由机关调动(含分流、转移)到各类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机关工作年限视为专业技术工作年限。
(五)专业技术人员因工作岗位发生变化,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与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不符,需评审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只需要满足现所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任职资格评审条件,前后专业年限可连续计算,无需同级转评,可直接申报评审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六)高技能人才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按照自治区人社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自治区高技能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工作的通知》(新人社发〔2021〕26号)要求执行。
(七)以兼职聘用、项目合作等方式柔性引进的急需紧缺人才在我市服务1年以上的,可在我市参评职称。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专业评审委员会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职称评审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制定各系列(专业)职称评审工作通知及方案,严格规范职称评审程序,做到政策公开、条件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和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做好申报人员材料的审核、推荐上报、评审等工作,确保职称评审工作顺利进行。
(二)加大宣传力度。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行业主管部门及基层推荐单位要切实加强舆论引导,做好职称政策解读及宣传,要通过新闻网站、微信平台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积极宣传职称制度改革的目的和意义,让社会和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熟悉掌握职称评审的条件、程序和要求,切实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营造良好氛围,确保职称评审各项举措落到实处,圆满完成职称评审工作。
(三)强化督导问责。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专业评审委员会及基层推荐单位要严格落实推荐责任追究制度,实行“谁审查,谁负责”。加强对评审全过程的监管,实行评审巡查、随机抽查和评审后复查、倒查。对评审过程中发现或群众举报的违规违纪行为要及时认真核查,坚决杜绝专家评委和相关工作人员在职称评审中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
(四)严肃工作纪律。严把评审质量关,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人员、直接责任人及其单位相关责任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人社部令第18号)、《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社部令第40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办法》(新人社规〔2022〕6号)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处理结果在全市予以通报。
八、咨询电话:
(一)吐鲁番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办公室 0995-7603011、7604183
(二)职称申报网站技术服务:0991—3193615、3193501
(三)各区县业务咨询电话
高昌区人社局:0995-8701734
鄯善县人社局:0995-8686094
托克逊县人社局:0995-8846226
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现行职称工作相关政策执行。
附件:1.推荐单位公示(模板)
5.承诺书
6.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7.职称评审填报申请书“遮盖”部分操作指南
8.2025年吐鲁番市职称评审申报材料填报指南
吐鲁番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办公室
2025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