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件
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属各部、委、办、局、人民团体,各大中型企业人力资源部门:
为进一步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规范职称评审管理,保证职称评审质量,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乌鲁木齐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乌人社函〔2019〕365号)文件要求,现就做好乌鲁木齐市2019年度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申报、审核:2019年8月16日—9月6日。申报网址:http://wlmq.xjzcsq.com/。
2、报送纸质材料:2019年9月16—27日。
3、2019年10月10日—11月8日召开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会。各专业评审会结束后,次日评审结果在乌鲁木齐市职称评审系统(http://wlmq.xjzcsq.com)进行公示。
4、11月进行文件制发,12月底完成证书办理及评审材料清退。
二、相关要求
(一)申报时间。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职称评审工作,专业技术人员及所在单位须在9月6日前完成网上申报,9月27日前完成纸质材料的报送,超过申报时限的,乌鲁木齐市职称社会化评价办公室不予受理。
(二)材料审核。申报人所在单位及其人事(职称)主管部门要认真审核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重点审核申报人员基本信息、学历、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聘任年限、工作业绩、论文、著作、科研成果、继续教育、业务考试(中小学教师)等内容是否真实准确。对审核情况填写明确意见,并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方可按程序上报。同时,所在单位必须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的单位意见栏手工填写“本单位已对提供的申报材料逐一审核,真实准确,同意推荐”,并按要求签名、盖章。
(三)材料要求。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职称评审材料时,所填各项栏目必须上传佐证材料及相关证明,其中:学历证书,需同时上传国家教育部学信网证书的查询结果(网址:http://www.chsi.com.cn/),单位公示情况上传至“其他附件或证明材料”栏目中。各项栏目中要求扫描正面上传清晰的电子版材料,漏传、错传、不传的一律视为没有相关材料。导致的后果,由申报人承担。
(四)审核管理。严格审查推荐责任追究制度,实行“谁审查,谁负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人员、直接责任人及其单位相关责任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人社部令第18号)、《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社部令第40号)及有关规定严肃查处,被处理单位三年内取消参评资格,个人五年内不得申报相应职称评审,处理结果在全市予以通报。
监督举报电话:(0991)4680757
(五)统一报送:专业技术人员在职称评审系统上
通过形式审核后,由各单位人事(人力资源)部门统一报送纸质材料。
序号 | 纸质材料内容 | 相关要求 |
1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 一式两份,均双面打印 |
2 | 2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 | 与个人申报系统同一版本,粘贴于A4白纸上,照片下方备注姓名,用于最终办理证书 |
3 | 《申报职称材料专用袋封面》 | 登录乌鲁木齐职称评审系统,进入我的申请书,点击封面打印 |
三、费用及联系方式
(一)收费标准。按照自治区物价局批准的标准,申报高级700元/人,申报中级500元/人,申报初级300元/人。
(二)评审材料申报审核、清退地址及联系方式: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水磨沟区南湖西路99号)10楼1010室,乌鲁木齐市职称社会化评价办公室。
联系人:玛依拉、吴静,联系方式:(0991)4592173
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