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属各企业:
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向自治区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下放职称评审权限自主开展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新人社函〔2018〕511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自治区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新人社明电〔2019〕40号)文件要求,现将2019年度高新区(新市区)工程系列(专业)职称评审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根据(新人社函〔2018〕511号)文件要求,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人社局作为职称管理部门和自主评审单位,今年负责驻区企业工程系列(专业)的中、初级评审和机械电子、建筑、有色金属、化工等4个(专业)的副高级及以下评审工作。
二、时间安排
1、网上申报、审核时间为2019年8月20日至2019年9月10日。受理职称评审材料申报、推荐、审核工作。申报网址:http://wlmq.xjzcsq.com/。
2、报送纸质材料:2019年9月16—27日。
3、评审答辩时间为2019年10月中下旬,评审结果公示时间为11月中旬,评审结束后,评审结果在乌鲁木齐市职称评审系统http://wlmq.xjzcsq.com/及高新区(新市区)职称引智公众号上公示。
三、注意事项
(一)参加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个人及所在单位须在9月27日前完成纸质材料的报送,超过申报时限,高新区(新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技科不予受理。
(二)根据(新人社明电〔2019〕40号)文件要求,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和论文不做要求(任职资格评审条件有明确要求的专业除外)。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职称评审材料时,所填各项栏目必须上传佐证材料及相关证明,其中:学历证书,需同时上传国家教育部学信网证书的查询结果(网址:http://www.chsi.com.cn/),如有外语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上传外语成绩单的同时还须上传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cpta.com.cn/)的查询结果。继续教育学时按照《关于乌鲁木齐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问题的通知》(乌职改办〔2016〕37号)文件要求执行。自2016年起连续参加继续教育,专业课不得少于60课时和公需课不得少于30课时,每年不得少于90课时。
单位公示情况上传至“其他附件或证明材料”栏目中,各项栏目中要求扫描正面上传清晰的电子版材料,漏传、错传、不传的一律视为没有相关材料,后果由申报人承担。
四、有关要求
(一)申报人所在单位及其人事(职称)主管部门要认真严谨的对申报材料把关,审核材料的真实性、时效性和完整性。重点审核申报人员基本信息、学历、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聘任年限、工作业绩、科研成果、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继续教育等内容是否真实准确。对审核情况填写明确意见,并按要求签名、盖章。并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同时,所在单位必须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的单位意见栏填写“本单位已对提供的申报材料逐一审核,真实准确,同意推荐”。
(二)在网上形式申报、审核、评审等环节,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人员、直接责任人及其单位相关责任人员,实行“谁审核、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人社部令第18号)、《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社部令第40号)及有关规定执行,被处理单位三年内不得申报相应职称评审,个人五年内不得申报相应职称评审,处理结果在全市予以通报。
监督举报电话:(0991)3816864
(三)专业技术人员在职称评审系统上通过形式审核后,由各单位人事(人力资源)统一申报纸质材料。
纸质材料包括:
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两份,正反双面打印;
2.继续教育证书、(计算机考试成绩单、外语成绩单不作必须提交材料)和单位公示情况;
3.与个人申报系统同一版本的2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黏贴于公示结果空白处,照片背后备注姓名,用于办理证书)。
4.《申报职称材料专用袋封面》,登录乌鲁木齐职称评审系统——我的申请书,点击封面打印。
以上材料均装入档案袋中。
五、其他
(一)收费标准。按照自治区物价局批准的标准,申报高级700元/人,中级500元/人,初级300元/人。
(二)评审材料申报审核、清退地址及联系方式: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四平路2288号创新广场A座18楼1807室,高新区(新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联系人:李青柏 联系方式:(0991)3678838
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