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
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文件
乌高(新)职改〔2020〕6号
关于2020年度高新区(新市区)企业
工程系列(专业)职称评审有关问题的通知
驻区各企业:
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向自治区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下放职称评审权限自主开展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新人社函〔2018〕511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自治区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新人社明电〔2019〕40号)文件要求,现将2020年度高新区(新市区)工程系列(专业)职称评审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根据(新人社函〔2018〕511号)文件要求,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人社局作为职称管理部门和自主评审单位,今年开展驻区企业工程系列(专业)的中、初级评审和机械电子、建筑、化工等三个(专业)的副高级及以下评审工作。
二、时间安排
(一)网上申报、审核时间:2020年9月7日—9月23日。受理职称评审材料申报、推荐、审核工作。申报网址:http://wlmq.xjzcsq.com/。
(二)集中缴费时间:2020年9月20—26日。
(三)评审答辩时间:2020年10月中旬,评审结果公示时间为10月下旬,评审结束后,评审结果在乌鲁木齐市职称评审系统http://wlmq.xjzcsq.com/及高新区(新市区)职称引智公众号上公示。
(四)任职资格审批文件制发时间:2020年11月。
三、相关要求
(一)申报人在填报评审材料时所填各项栏目必须上传相应佐证材料,且正面上传清晰的电子版材料,漏传、错传、未传的导致的后果,由申报人承担。
(二)学历证书,需同时上传国家教育部学信网证书的查询结果(网址:http://www.chsi.com.cn/),如无法查询的,需扫描上传人事档案中的“毕业生登记表”。
(三)基层工作单位及主管单位要认真审核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重点审核申报人基本信息、学历、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聘任年限、工作业绩、科研成果、继续教育、业务考试等内容是否真实准确。对审核情况填写明确意见,并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方可按程序上报。
(四)单位公示情况及个人承诺书上传至“其他附件或证明材料”相应栏目中。
(五)申报人、基层工作单位须在9月23日前完成网上申报。申报人未通过首次审核的根据材料修改意见进行修改,并于被退回后2日内再次提交,超过申报时限的不予受理。
(六)基层工作单位要严格落实推荐责任追究制度,实行“谁审查,谁负责”。对违反规定个人和单位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规定严肃查处,处理结果在全市予以通报。
四、注意事项
(一)职称评审对外语和计算机不做要求。
(二)专业水平答辩。全面实行专业水平答辩制度,对申报人的政治思想、工作实际和专业知识进行答辩考核。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评审条件。按自治区各系列(专业)任职资格评审条件执行。
(四)继续教育学时按照《关于乌鲁木齐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问题的通知》(乌职改办〔2016〕37号)文件要求执行。自2016年起连续参加继续教育,专业课不得少于60课时和公需课不得少于30课时,每年不得少于90课时。
(五)单位公示情况上传至“其他附件或证明材料”栏目中,各项栏目中要求扫描正面上传清晰的电子版材料,漏传、错传、不传的一律视为没有相关材料,后果由申报人承担。
(六)2020年起职称评审系统进行调整,申报流程实行全程电子化(申报流程见“职称评审”—“业务指南”),申报人无需报送包括评审表在内的相关纸质材料。
(七)评审结果公示在“职称评审”—“会议公示”栏目发布。
(八)任职资格文件不再印发纸质版,均以PDF格式(红头文件并加盖公章)对外发布,申报人自行在“职称评审”—“任职资格审批文件”栏目内下载打印。
五、费用及缴费方式
(一)收费标准。高级700元/人,中级500元/人,初级300元/人。
(二)缴费采取扫码或银行缴费支付,具体各系列(专业)缴费时间待申报材料通过形式审核后,于2020年9月20日起下载“乌鲁木齐市职称评审缴费单”由申报人所在基层工作单位统一按缴费单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缴费。
联系人:迪娜、崔嘉伟
联系方式:(0991)6698577
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9月7日
抄送: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高新区(新市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9月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