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教育局,局属各学校(单位),民办学校:
根据市人社局关于《乌鲁木齐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乌人社办〔2019〕117号)精神,结合乌鲁木齐市中学教师队伍实际情况,2020年度乌鲁木齐市中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于2020年9月开始。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乌鲁木齐市2020年度中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在乌鲁木齐市职称评审系统(http://wlmq.xjzcsq.com)上进行网上申报、推荐、审核工作。
网上申报时间:2020年9月28日至2020年10月20日。
10月21日至25日,网上申报审核通过后在线打印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两份(A4纸双面打印)报送至教师工作处606室。
(二)申报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教师均需参加专业答辩,以上片段课形式进行,未参加专业答辩者视同放弃。
专业答辩形式、时间另行通知。
(三)评审结果将在乌鲁木齐市职称评审系统公示。
二、有关要求
(一)2020年度乌鲁木齐市中学教师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申报评审工作,严格按照乌鲁木齐市人社局、教育局下发的《乌鲁木齐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乌人社办〔2019〕117号)和乌鲁木齐市人社局、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明确乌鲁木齐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有关问题的通知》(乌人社〔2015〕187号)的规定执行。各学校(单位)要组织全体教师认真学习有关文件,教师职称评审条件、工作安排等内容,以便申报人熟悉掌握政策。
(二)各学校(单位)严格按照评聘结合的原则,在核定下达的申报职数内推荐申报。学校要公开申报人员的基本情况,含任现职以来的工作业绩,学术成果等,并进行公示。同时学校要落实师德师风第一责任,对推荐人有无群众投诉问题和违反师德师风等情况进行核实,确定推荐人选后,报所属各区(县)教育局审核后上报。(市教育局局属学校直接报教师工作处)
(三)各区(县)教育局、各学校(单位)必须严格按照要求对申报人报送的专业工作年限、聘任年限、学历、科研成果、工作业绩、论文、著作、继续教育学习等内容的真实性进行认真核查。申报材料要真实、准确、齐全,由审核经办人签字、盖章。如填报缺漏或用模糊句法表达造成理解误差的,概以不确实论处,不予评审。在申报工作中要坚决杜绝弄虚作假行为,有伪造学历、业绩等行为者,5年内取消其参评资格,并追究单位审核人的责任。同时,须在申报教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的“单位意见”栏填写“本单位已对提供的申报材料逐一审核,真实准确,同意推荐”字样。最后的填报栏由申报人填写“本人承诺以上填报的内容和提交的材料完全真实有效,对因提供有关信息、证件不实的,自愿承担相应责任,并从申报年度下一年度起5年内,不得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签字确认。
(四)教师在“访惠聚”工作或支教期间符合申报职称条件的,由学校负责人通知本人,并由派驻工作队(社区)或支教所在学校及其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其工作业绩做出客观真实的书面鉴定。若因学校或个人原因未能及时申报,其责任由学校或本人承担。支教教师不得在异地参加评审 (支教两年以上〈不含两年〉的可以在受援地区评审)。
(五)第六个五年管理周期(2019-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证书2020年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达160课时为有效。
(六)民办学校教师申报职称评审时,岗位核定、岗位使用计划等相关材料不作刚性要求,除此外,其他申报评审程序、环节、具体要求等均与公办学校教师相同。公办学校代课教师、非在编教师参照民办学校教师申报职称要求执行。
(七)进一步突出教育教学业绩。要坚持立德树人的评价导向,重点评价教师教书育人的工作业绩和实际贡献,淡化论文、科研要求,对乡村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不作论文、课题项目、奖项、头衔称号等刚性要求,侧重考察其教书育人实绩,提高其实际工作年限和班主任工作年限的考核权重。
(八)注重政治标准和师德师风考核。各学校(单位)要坚持把师德考核放在中小学校各级教师职称评价的首位,通过个人述职、考核测评、征求学生和家长意见等方式全面考察教师的职业操守,师德有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制”。各区(县)人社、教育部门和相关学校要把申报人员政治标准、教育教学能力放在评价首位,申报人员政治上不合格的、不能胜任教育教学需求的一律不得推荐上报。
(九)加大向抗击疫情一线教师倾斜力度。各学校(单位)在教师系列各级别职称评审中,要优先推荐坚守抗击疫情一线,停课不停教、停课不停学中表现突出的教师,参加自治区空中课堂线上教学的视作自治区级示范或观摩教学课。
三、注意事项
(一)各学校(单位)要认真负责,组织做好考核推荐申报工作。凡未按规定时间申报评审材料,一律不予审核,造成的一切影响,由申报教师及所在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二)教师在申报职称评审材料时,在各项栏目填写时,必须上传佐证材料及相关证件。
(三)各项栏目中漏传、错传、不传的一律视为没有相关材料。申报教师在申报职称评审材料时,需上传单位公示文件,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公示期间无疑义的,需出具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公示结果证明》(见附件1),随申报材料上传至系统“其他附件或证明材料”中。
四、收费标准
按照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申报初级职务每人收取评审费200元,申报中级职务每人收取评审费、专业答辩费450元,申报高级职务每人收取评审费、专业答辩费600元。
各区(县)教育局、各学校(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照要求,认真做好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申报工作。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公平公正,切实做好职称申报工作,确保各学校(单位)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附件:1.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公示结果证明(式样)
2.乌鲁木齐市“访惠聚”工作人员职称评审免试表
乌鲁木齐市教育局 乌鲁木齐市专业技术
人员职称办公室
2020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