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人社局、地直各单位、各企业: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为确保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顺利完成职称网上申报工作,结合《关于开展和田地区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及有关政策规定,经请示自治区人社厅同意,对地区各系列(专业)网上申报时间再次延期,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网上审核时间:2022年10月15日00:00-10月28日18:00;
接收纸质版材料及缴费时间:2022年11月5日-11月15日;
评审时间:2022年12月15日之前评审结束;
批文时间:2022年12月25日之前;
电子证书生成时间:2022年12月30日。
二、工作要求
本次延期申报是本年度最后一次,逾期不再受理。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认真做好本系统、本专业、本单位的宣传工作,做到人人皆知,确保符合条件人员政策知晓全覆盖;对宣传不到位,申报人不了解相关通知事项,错过申报时间造成上访事件的,追究申报人所在单位及行业主管部门责任。要克服不利因素,采取灵活方式,积极组织申报,确保应报尽报。请各系列(专业)未成功申报提交的申报人在规定的延期申报时间内完成申报提交,逾期不再受理。同时温馨提示有关事项如下:
(一)请申报人提前作好充分准备,在规定的延期申报时间内尽早完成提交,尽量不要在临近截止时间节点(10月28日18点)时再点击提交,以避免提交不成功又没有充裕时间进行问题反映并得到有效解决的情况发生。
(二)申报人在延期申报过程中如遇任何系统操作方面的问题,务必将所遇到的情况、问题截图保存并及时与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相关人员联系。申报人所反映的情况、问题经我局提取申报评审系统后台数据比对、验证属实,将及时进行妥善处理。
三、注意事项
(一)职称评审采取“盲评”方式,申报人需在系统内将所有提交材料中出现的本人姓名、工作单位(单位公章)进行遮盖。
(二)提交评审机构审核次数不得超过3次,对于第3次提交后申报材料仍不符合要求和退回后超过申报时限的不予受理。
(三)公示材料。申报人需提交清晰的公示材料及公示结果。
(四)系统内单位推荐意见。需填写“本单位已对提供的申报材料逐一审核,真实、完整、有效,同意推荐”,请勿填写申报人信息。如未填写或填写不正确将不予受理。
(五)评审材料。经评审机构形式审核(已接收材料)通过后,申报人将《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使用A4纸双面打印(有水印为有效),在基层单位推荐意见和呈报单位意见栏填写“本单位已对提供的申报材料逐一审核,真实准确,同意推荐”并签字盖章,报送至地区行业主管部门,未填写或填写不正确的不予受理评审材料。
(六)其余事项参照《关于开展和田地区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进行。
(七)参加自治区评审的部分高级职称人选的评审时间仍然按照自治区要求时间节点执行。
(八)请各县(市)人社部门、地直各单位、各企业及各级人才服务机构要通过各种渠道、采取多种方式及时告知所属单位及专业技术人员,耐心细致做好政策解答和问题处理工作。
关于再次延长和田地区2022年度职称评审申报时间的公告.pdf
和田地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办公室
2022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