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交职办〔2018〕1号
关于举办2018年度自治区公路(运输)、交通经济专业继续教育培训班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交通运输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地州市交通运输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治区各有关单位: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按照自治区人社厅职称评审工作有关安排,结合本行业实际,现将2018年度公路(运输)、交通经济专业继续教育培训班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范围
参加2018年度自治区公路(运输)工程(含市政道路建设专业)高中初级、交通经济专业高级职称评审人员。
二、培训班专业设置
(一)公路(运输)高级班(高级工程师)
(二)交通经济高级班(高级经济师)
(三)公路工程中级班(工程师)
(四)汽运工程中级班(工程师)
(五)公路工程初级班(助理工程师)
(六)汽运工程初级班(助理工程师)
三、培训地点
公路(运输)高级、交通经济高级、公路工程中级、汽运工程中级、汽运工程初级班均设在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公路工程初级班设在新疆公路管理局石河子公路干部学校。
四、培训时间
2018年3月6日报到,3月7日-3月21日培训。
五、培训费用
培训费、住宿费、教材费、伙食费用标准按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收取。培训费高级680元、中级480元、初级320元(仅限刷卡缴费)。
六、报名方式
(一)网上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结合的方式,受理继续教育报名学习。在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学习的,于即日起至2018年3月2日前,登录下面网址按照网站要求进行注册登记。注册完毕的学员在报到当天到学院财务处报本人姓名刷银联卡缴费即可。http://jingqilin676897.vicp.io:50845/QilinBMXT/login.php?act=login
(二)报名反馈。请各单位按照文件落实参加继续教育人员,于2018年3月2日前将参加培训人员名单分别报送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和新疆公路管理局石河子公路干部学校。
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联系人:张龙
联系电话:0991-3392822 13899876875
地址:乌鲁木齐市米东区永顺街478号
联系电话:0993-2063155 13309930970
地址:石河子市北子午路63号
电子邮箱:1033466873@qq.com
2018年2月6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办公室 2018年2月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