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交职办〔2019〕1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交通运输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地州市交通运输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治区各有关单位: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按照自治区人社厅职称评审工作有关安排,结合本行业实际,现将2019年度公路(运输)工程、交通经济专业继续教育培训班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范围
参加2019年度自治区公路(运输)工程(含市政道路建设专业)高中初级、交通经济专业高级职称评审人员。
二、培训班专业设置
(一)公路(运输)高级班(高级工程师)
(二)交通经济高级班(高级经济师)
(三)公路工程中级班(工程师)
(四)汽运工程中级班(工程师)
(五)公路工程初级班(助理工程师)
(六)汽运工程初级班(助理工程师)
三、培训地点
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举办公路(运输)高级班、交通经济高级班、公路工程中级班、汽运工程中级班、汽运工程初级班;
公路局石河子干部学校:公路工程初级班。
四、培训时间
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4月8日报到,4月9日-4月23日培训,4月24日考试。
公路局石河子干部学校:2019年5月6日报到,5月7日-5月21日培训,5月22日考试。
五、培训费用
培训费、住宿费、教材费、伙食费用标准按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收取。培训费高级680元、中级480元、初级320元(仅限刷卡缴费)。
六、报名方式
各单位按照通知精神落实参加继续教育人员,于2019年4月4日前将参加培训人员名单分别报送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和公路局石河子干部学校。
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联系人:张龙
联系电话:0991-3392822 13899876875
地址:乌鲁木齐市米东区永顺街478号
公路局石河子干部学校联系人:金挺
联系电话:0993-2063155 13309930970
电子邮箱:1033466873@qq.com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人事处联系人:邵普洲
联系电话:0991-5281108
2019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