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治区各有关单位,中央驻疆单位人事(职称)部门:
为贯彻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25号)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要求,进一步提高我区专业技术人员专业素质和创新能力,现就举办2019年度自治区相关系列(专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范围
自治区范围内拟晋升以下系列(专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正高级工程师(正高级)、正高级经济师(正高级)、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正高级)、农艺专业高级农艺师(副高级)、畜牧(兽医)专业高级畜牧(兽医)师(副高级)、工程系列煤炭专业高级工程师(副高级)、工程系列机械电子专业高级工程师(副高级)、工程系列轻工专业高级工程师(副高级)、工程系列纺织专业高级工程师(副高级)、工程系列化工专业高级工程师(副高级)、工程系列建材专业高级工程师(副高级)、工程系列电力专业(副高级、中级、初级)、经济系列人力资源管理专业高级经济师(副高级)、经济系列金融经济专业高级经济师(副高级)、经济系列商业、物资经济专业高级经济师(副高级)、经济系列农业经济专业高级经济师(副高级)、技工院校教师系列(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干部院校教师系列(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文物博物系列科技辅导专业(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
二、培训方式
采取脱产方式集中进行培训。
三、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专业技术人员登录新疆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平台(www.xjzcsq.com)进行报名。
四、申报流程
(一)申报人员登录新疆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平台(www.xjzcsq.com);
(二)点击参加自治区评审登录进入系统(没有用户名的请先注册),在左侧菜单“我的主页”选择继续教育,进入“继续教育报名”页面,首次报名请点击“新增报名”;
(三)进入报名页面,选择相应的系列、专业、级别,根据页面提示,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相应附件,提交成功后待培训机构审核通过后、可打印报名表,表示报名成功。按培训机构指定的时间前往培训地点参加培训。
五、报名时间及培训时间
报名时间:2019年7月10日至7月31日。
培训时间:各专业培训班陆续开展,各个班次专业科目学习不少于60课时,具体培训时间根据报名人数,由微信公众账号统一推送。
六、报到及培训地点
报到地点:开课前一天在培训地点报到、领取学习资料。
培训地点:具体培训地点由微信公众账号统一推送。
七、收费标准
按照乌鲁木齐市发改委确定的收费标准收取。
八、考核与发证
培训期满考核合格者,可自行在新疆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平台查询《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
九、其他注意事项
(一)各专业技术人员在填报信息之前需关注新疆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平台公众账号(公众账号二维码在平台网页右下方)。培训时间、地点由微信公众账号统一推送。
(二)报到时需携带报名表及身份证。
十、联系方式
乌鲁木齐建设职业培训中心(培训机构)联系电话:0991-2814961、2821187、2812728(樊慧敏)
自治区职称社会化评价中心电话:0991-3689899、3689900
网上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991-3193615、3193501
2019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