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自治区21个系列(专业)职称评审工作相关流程及注意事项如下:
一、时间安排
材料申报时间:2019年8月26日—9月26日。
二、申报范围
正高级工程师、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正高级经济师、文物博物系列科技辅导员专业(研究馆员、副研究馆员)、高级农艺师、高级畜牧师、高级兽医师、工程系列煤炭专业高级工程师、工程系列纺织专业高级工程师、工程系列化工专业高级工程师、工程系列建材专业高级工程师、工程系列机械电子专业高级工程师、工程系列轻工专业高级工程师、经济系列金融经济专业高级经济师、经济系列农业经济专业高级经济师、经济系列商业经济专业高级经济师、经济系列物资经济专业高级经济师、经济系列人力资源管理专业高级经济师、干部院校教师专业(正高级讲师、高级讲师、讲师、助教)、技工院校教师专业(正高级讲师、高级讲师、讲师、助理讲师、正高级实习指导教师、高级实习指导教师、一级实习指导教师、二级实习指导教师、三级实习指导教师)、工艺美术系列专业,其他系列(专业)不在本申报范围之内。
三、评审条件
专业技术人员可登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平台(http://www.xjzcsq.com/),点击“任职资格文件”进行查阅。
四、申报方式及事项
(一)网上申报。登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平台”网站(http://www.xjzcsq.com)进行个人注册,选择相应的评审专业和级别,填写并上传申报材料。具体申报方法见网站“业务指南”。
(二)网上填写申报材料要严格按要求进行整理和填写,不得有含糊的词语,对表中的栏目无填写内容的应注明“无”,不得留有空格。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职称评审材料时,所填各项栏目必须上传佐证材料及相关证明,其中:学历证书,需同时上传国家教育部学信网证书的查询结果(网址:http://www.chsi.com.cn/),单位公示情况上传至“其他附件或证明材料”栏目中。各项栏目中要求扫描正面上传清晰的电子版材料,漏传、错传、不传的一律视为没有相关材料。导致的后果,由申报人承担。
(三)网上申报及审核,申报人员登录系统后,按要求填报相关内容,完成网上申报,确认无误后提交。基层单位管理员要严格按照上述要求开展审核,根据自治区21个系列(专业)任职资格评审条件,将审核通过人员的申报材料逐级提交至职称社会化评价中心,我中心将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对申报材料不完善的予以退回,经修改后再上报,且上报次数不得超过3次(含初次上报)。
五、材料申报要求
(一)申报人。申报人对本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填写并上传个人签字的个人承诺书。
1.基本信息:专业技术人员按要求填报个人信息,并上传身份证附件、符合要求的一寸免冠照片。
2.学历学位:国家教育部学信网证书的查询结果(网址:http://www.chsi.com.cn/),若查询不到,请上传相关学历材料扫描件。
3.专业技术资格:专业技术人员按要求填报现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及取得时间、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现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在新疆取得,上传“任职资格文件”或“职称证书”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现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在其他省区取得,上传“任职资格文件”、“职称证书”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4.工作简历:专业技术人员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
5.实践能力、业绩成果:专业技术人员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上传与实践能力、业绩成果相关的佐证材料。
6.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按要求上传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书(专业科目有效期范围之内的,公共科目2014-2019年),2018年、2019年专业科目继续教育采用电子证书的无需上传。
7.(聘)任现职期间考核情况:专业技术人员按要求上传近3年《专业技术人员业务考核登记表》(非公企业可提供近三年个人鉴定材料)。
(二)推荐单位。申报人所在工作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所审核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负责,并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填写审核意见“本单位已对提供的申报材料逐一审核,真实、完整、有效,同意推荐”,并上传单位公示结果(公示内容包含申报人基本信息、思想政治条件、申报专业及业绩成果以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公示文件)。
(三)主管单位。主管单位人事(职称)部门要认真审核申报人员材料,对审核情况填写明确意见,并按要求上传加盖公章的推荐意见“同意推荐××同志申报××系列××专业×(高、中、初)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四)中央驻疆单位、外省驻疆企业和军队的专业技术人员需要参加评审的,由省部级人事(职称)部门或军区政治部开具委托评审函,经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办公室审核同意后,即可申报,并在其他附件或证明材料中上传委托评审函。
(五)对口支援新疆一年以上,且正在援疆期间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材料经派出单位(原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即可申报,并在其他附件或证明材料中上传派出单位(原所在单位)审核同意的证明材料。
六、答辩要求
(一)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全部参加答辩。
(二)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答辩范围:其中乌鲁木齐市、昌吉州直单位及吐鲁番市直单位参加现场答辩,其它地(州、市)随机抽取,采用视频或电话答辩。
(三)答辩采用一票否决制。
七、其他事宜
(一)参加自治区“访惠聚”工作驻村的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关于对参加“访民情惠民生聚民心”驻村工作(含抽调到各级“访惠聚”办公室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予以职称政策倾斜的通知》(新人社函〔2017〕175号)要求执行。
(二)凡申报2019年自治区21个系列(专业)职称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将论文不作为职称申报的硬性要求,在评审中,著作、论文以及理论代表作品均只作为实践能力或业绩成果的加分项。
(三)凡申报2019年自治区21个系列(专业)职称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对职称外语考试、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要求参照《关于做好当前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新人社函〔2017〕328号)的相关要求。
(四)凡申报2019年自治区21个系列(专业)职称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有效期顺延一年。
(五)本年度严格落实审查推荐责任追究制度,实行“谁审查,谁负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人员、直接责任人及其单位相关责任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人社部令第18号)、《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社部令第40号)及有关规定严肃查处,被处理单位三年内取消参评资格,个人五年内不得申报相应职称评审,将列入平台黑名单库。
(六)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严格工作程序,增强工作透明度,做到政策公开、条件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和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做好申报人员材料的审核和推荐工作,确保职称评审工作顺利进行。
联 系 人:古丽巴哈尔·沙吾提、陈宝涛
联系电话:0991—3689899、3689900
平台技术服务:0991—3193615、3193501
附件 1.基层推荐单位公示(模板)
2. 主管单位推荐意见(模板)
自治区21个系列(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相关附件.doc
2019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