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科协发〔2019〕57号
关于开展2019年度自治区文物博物系列
科技辅导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评审工作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科协,各地、州、市科协,自治区各委、办、厅、局,人民团体、大专院校、大中型企业人事(职称)部门,中央驻疆单位人事(职称)部门:
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新人社明电〔2019〕40号)和《关于向自治区行业主管部门下放部分系列(专业)职称评审权的通知》(新职称办〔2019〕20号)有关要求,经自治区文物博物系列科技辅导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开展2019年度自治区文物博物系列科技辅导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各地州市及自治区从事科技科普教育、参与全民科学素质等工作拟申报自治区文物博物系列科技辅导专业的正高、副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对口支援新疆一年以上,且正在援疆期间的专业技术人员,由省部级人事(职称)部门或军区政治工作部开具委托评审函的专业技术人员(该函请在其他附件或证明材料中上传)。
二、评审条件
自治区文物博物系列科技辅导专业职称评审条件,依照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科学技术协会2019年7月24日下发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技辅导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文件执行。专业技术人员可登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平台——职称管理系统(www.xjzcsq.com),点击“任职资格文件”进行查阅。
申报职称评审的人员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申报人应为本单位在职的专业技术人员,公务员及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近三年的考核结果为合格(称职)以上。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三、评审工作相关申报流程及注意事项
2019年自治区文物博物系列科技辅导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继续实行网上申报、网上审核、网上评审。
(一)网上申报。登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平台”网站(http://www.xjzcsq.com)进行个人注册,选择相应的评审专业和级别,填写并上传申报材料。具体申报方法见网站“业务指南”。
(二)网上填写申报材料要严格按要求进行整理和填写,不得有含糊的词语,对表中的栏目无填写内容的应注明“无”,不得留有空格。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职称评审材料时,所填各项栏目必须上传佐证材料及相关证明,其中:学历证书,需同时上传国家教育部学信网证书的查询结果(网址:http://www.chsi.com.cn/),单位公示情况上传至“其他附件或证明材料”栏目中。各项栏目中要求扫描正面上传清晰的电子版材料(上传电子版材料需要统一格式,需扫描后保存为图片(*.jpg格式)格式再上传),漏传、错传、不传的一律视为没有相关材料。导致的后果,由申报人承担。
(三)网上申报及审核,申报人员登录系统后,按要求填报相关内容,完成网上申报,确认无误后提交。基层单位管理员要严格按照上述要求开展审核,根据任职资格评审条件,将审核通过人员的申报材料逐级提交至自治区文物博物系列科技辅导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委员会将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对申报材料不完善的予以退回,修改完善后再上报,且上报次数不得超过3次(含初次上报)。评审委员会审核申报人材料后,如告知申报人需要更改及补充的内容需要在48小时内补充并提交,逾期未补充的,视为放弃申报。申报及审核时间2019年11月25日至12月10日。
四、材料申报要求
(一)申报人。申报人对本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填写并上传个人签字的个人承诺书。
1.基本信息:专业技术人员按要求填报个人信息,并上传身份证附件、符合要求的一寸免冠照片。
2.学历学位:国家教育部学信网证书的查询结果(网址:http://www.chsi.com.cn/),若查询不到,请上传相关学历材料扫描件。
3.专业技术资格:专业技术人员按要求填报现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及取得时间、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现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在新疆取得,上传“任职资格文件”或“职称证书”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现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在其他省区取得,上传“任职资格文件”、“职称证书”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4.工作简历:专业技术人员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
5.实践能力、业绩成果:专业技术人员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上传与实践能力、业绩成果相关的佐证材料。
6.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按要求上传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书(专业科目有效期范围之内的,公共科目2014-2019年),2018年、2019年专业科目继续教育采用电子证书的无需上传。
7.任(聘)现职期间考核情况:专业技术人员按要求上传近3年《专业技术人员业务考核登记表》(非公企业可提供近三年个人鉴定材料)。
8.遮盖好本人姓名和本人的工作单位。
(二)推荐单位。申报人所在工作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所审核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负责,并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见附件1),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见附件3)。
(三)主管单位。主管单位人事(职称)部门要认真审核申报人员材料,对审核情况填写明确意见,并按要求上传加盖公章的推荐意见“同意推荐××同志申报××系列××专业×(高、中、初)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见附件2)。
(四)对口支援新疆一年以上,且正在援疆期间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材料经派出单位(原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即可申报,并在其他附件或证明材料中上传派出单位(原所在单位)审核同意的证明材料。
(五)纸质材料报送要求
专业技术人员在职称评审系统上通过审核后,由各单位人事(职改)部门统一报送以下纸质材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原件一式二份。《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在职称评审系统上通过审核后使用A4纸双面打印,有水印为有效。基层单位推荐意见和呈报单位意见栏手工填写“本单位已对提供的申报材料逐一审核,真实准确,同意推荐”并签字盖章。基层单位负责人、呈报单位负责人、本人签字栏等均需签字。
材料报送地址: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新医路686号自治区科协9楼
联系人:梅睿 电话:6386030
五、答辩要求
(一)申报正、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全部参加答辩。
(二)参加自治区“访惠聚”驻村、南疆学前教育支教和内地服务管理工作以及担任深度贫困村第一书记等专业技术人员不用参加答辩;
(三)答辩采用一票否决制。
六、其他事宜
(一)援疆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申报材料经派出单位(原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即可受理。
(二)参加自治区“访惠聚”驻村、南疆学前教育支教和内地服务管理工作以及担任深度贫困村第一书记等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评审的,可免除当年继续教育(包括专业科目和公需科目)学习。请以上人员提交《自治区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继续教育免试审批表》(见附件4)一份。
(三)对职称外语考试、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做要求。
(四)专业技术人员按规定每年须完成不少于90学时的继续教育学习,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2019年前完成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的,有效期顺延一年。
(五)严格落实审查推荐责任追究制度,实行“谁审查,谁负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人员、直接责任人及其单位相关责任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人社部令第18号)、《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社部令第40号)及有关规定严肃查处,被处理单位三年内取消参评资格,个人五年内不得申报相应职称评审。
(六)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严格工作程序,增强工作透明度,做到政策公开、条件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和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做好申报人员材料的审核和推荐工作,确保职称评审工作顺利进行。
七、其他事项
望各单位接此通知后,按照时限要求完成网上审核和推荐工作(逾期端口将关闭),参加评审通过人员公示在自治区科协官网发布,接受社会监督。
联 系 人:梅睿
联系电话:0991—6386014 0991—6386030
地 址: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新医路686号自治区科协1005室
附件:1.推荐单位公示(模板)
2.主管单位推荐意见(模板)
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4.自治区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继续教育免试
审批表
自治区科协
2019年11月20日
附件1
推荐单位公示(模板)
根据自治区职称评审的要求,现对××同志申报××系列××专业×(高、中、初)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进行公示。
基本信息:(包括:性别、族别、政治面貌、身份证号、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思想政治条件:(突出政治表现,强调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
业绩成果:(简要描述近五年的实践能力和业绩成果,并说明对业绩成果的实际贡献)。
公示时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如对××同志的相关信息有疑异,请电话或书面形式反映至××办公室,监督电话:××××
签字:(单位负责人签字)
(推荐单位公章)
2019年×月×日
附件2
主管单位推荐意见(模板)
经审核,同意推荐××同志申报××系列××专业×(高、中、初)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主管单位公章)
2019年×月×日
附件3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
保 证 书
本人申报自治区文物博物系列科技辅导专业技术职务(研究馆员/副研究馆员/馆员/助理馆员)任职资格,所提供各种表格、相关证书、业绩成果、论文等材料真实可靠,并已如实填报任职以来所有奖惩情况。如有任何不实或隐瞒,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有关规定接受处理。
申报人:
年 月 日
兹保证 同志确系本单位职工,所报材料审核属实。如有隐瞒,愿承担相应责任。
单 位(盖印):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附件4
自治区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继续教育免试审批表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
身份证号 | 学历 | 学位 | ||||||||
何时何学校何专业毕业 | ||||||||||
现工作单位 | 参加工作时间 | |||||||||
现有专业技术职务 | 拟申报专业 技术职务 | |||||||||
免 考 理 由 | ||||||||||
所在 单位 审查 意见 |
公 章 负责人: 年 月 日 | |||||||||
同级“访惠聚”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意见 |
公 章 年 月 日 | 地州市或自治区区属主管单位人事(职称)部门审核意见 |
公 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