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区(新市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按照《自治区人事厅、职改办关于当前职称改革工作中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新人职字〔1994〕82号)规定,经审核,同意授予乌鲁木齐市第四十七中学董娟同志中学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其任职资格时间从2011年5月17日起计算。
二○一一年六月十五日
主题词:人事 专业技术人员 授予 职称 资格 通知
抄送:市人事局
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1年6月15日印发
共印:8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