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按照《自治区人事厅、职改办关于当前职称改革工作中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新人职字〔1994〕82号)规定,经审核,同意授予田歆珍等3位同志相关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其任职资格时间从2011年6月7日起计算。
一、中学一级教师
乌鲁木齐市第六十一中学:田歆珍、林世利
二、小学高级教师
乌鲁木齐市第八十七小学:咸新苗
二○一一年六月十五日
主题词:人事 专业技术人员 授予 职称 资格 通知
抄送:市人事局
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1年6月15日印发
共印:1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