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区(新市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按照《自治区人事厅、职改办关于当前职称改革工作中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新人职字〔1994〕82号)规定,经审核,同意授予乌鲁木齐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区(新市区)新闻宣传中心洪莉莉同志编辑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其任职资格时间从2011年6月29日起计算。
二○一一年十月九日
主题词:人事 专业技术人员 职称 授予 通知
抄送:市人事局
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1年10月9日印发
共印:8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