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按照《自治区人事厅、职改办关于当前职称改革工作中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新人职字〔1994〕82号)规定,经审核,同意授予乌鲁木齐市第四十一中学张艳、王金荣、张彩丽、曹媛媛、杨蓉、齐黎黎等6位同志中学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其任职资格时间从2011年10月13日起计算。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人事 专业技术人员 职称 授予 通知
抄送:市人事局
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1年11月24日印发
共印:8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