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公证员专业、律师专业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经新公律职字〔2009〕5号、新公律职字〔2009〕6号文件批准,乌鲁木齐市法诺公证处肖楠同志取得四级公证员职务任职资格,乌鲁木齐市法律援助中心陈立莹同志取得三级律师职务任职资格,以上两人其任职资格时间自2009年12月12日起计算。
特此通知
二○一○年二月五日
主题词:人事 职称 任职资格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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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市人事局工资福利、事业单位人员聘用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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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0年2月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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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印:1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