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教育局:
根据新人职字〔1994〕82号文件规定,经市职称改革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同意授予乌鲁木齐市第七十中学钱兰风、邱宇、肖艳华、赵娟、张新丽、闫彦等6名同志中学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其任职资格时间从2010年11月9日起计算。
二○一○年十二月一日
主题词:人事 专业技术人员 职称 资格 通知
抄送:市人事局工资福利处、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管理处。
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0年12月1日印发
共印8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