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畜牧兽医局,各地(州、市)农业农村(畜牧兽医)局,自治区畜牧兽医局属企事业单位及自治区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我区畜牧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确保2020年畜牧行业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规定,自治区畜牧科技宣传教育中心(自治区畜牧行业继续教育基地)于7月1日至7月30日进行全区畜牧行业高、中、初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畜牧、兽医、草原、饲料等畜牧类专业的高、中、初级专业技术人员和相关管理人员、2020年拟评(聘)相应职称的畜牧类专业技术人员。
二、培训内容
国内外畜牧业新技术、新知识;2020年我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及防疫体系建设工作要点;牧区、农区高效肉羊品种选育推广技术;牛羊标准化养殖技术;家禽养殖技术;宠物饲养及常见病防治;马主要疫病及防控;家畜传染性疫病防控;牧草、秸秆加工调制及科学饲喂关键技术;禽病防控等内容。
三、培训方式
全程网上授课(具体步骤见附件1)
四、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参训的专业技术人员登录新疆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平台(www.xjzcsq.com)进行报名。(具体步骤见附件1)
电子文件请关注“新疆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平台”公众号。
五、报名时间及培训时间
(一)报名时间:2020年7月1日至7月10日
(二)培训时间:2020年7月11日至7月30日
按照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第二十五号部令)的要求,专业技术人员专业科目每年不少于60个学时。
六、收费标准
按自治区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调整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收费标准的通知》(新计价费〔2004〕518号)规定收取。初级:243元,中级:273元,高级:313元。一律不接受现金、微信转帐,只接受对公账号转账,转账成功后在网上报名时提交附件:免冠一寸相片和费用缴纳凭据。(具体交费步骤见附件2)
七、考核与发证
培训满60学时方可参加考核发证,学时不够不予考核。考核合格者,可自行在新疆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平台查询《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
八、联系方式
继续教育培训承办单位:自治区畜牧科技宣传教育中心(自治区畜牧行业继续教育基地)
联 系 人: 阿衣努尔,郝建军,杨润,周喜荣
咨询电话:0991—4835564、4853657(传真)
手 机 号:阿衣努尔(15999103503)郝建军(13609961658)
杨 润 (18095968990) 周喜荣(15899177968)
附件:1. 网上继续教育报名申报流程及进班群步骤 2. 学员缴费步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