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地、州、市农业农村局及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自治区农艺、农经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提高专业技术人员整体水平,确保2020年农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顺利开展。根据《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规定,拟开展全区农艺专业(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经济系列农业经济专业高级经济师(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参加农艺专业和农经专业继续教育人员。
二、培训内容
农业政策法规、生态农业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以及国内外农业新技术、新知识等内容。
乌鲁木齐建设职业培训中心.
四、培训方式及时间
培训采取网上授课形式开展。专业技术人员在填报信息之前需关注新疆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平台公众账号(公众账号二维码在平台网页右下方)和乌鲁木齐建设职业培训中心微信公众号,培训时间及相关信息由乌鲁木齐建设职业培训中心通过微信公众号统一推送。
报名截止日期2020年7月23日。
六、收费标准
按照乌鲁木齐市发改委的收费标准收取,初级:243元,中级:273元,高级:313元。具体缴费流程见附件。
七、考核与发证
按照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第二十五号部令)的要求,专业技术人员专业科目每年不少于60个学时。培训满60学时方可参加考核,学时不够不予考核。考核合格者,颁发《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可自行在新疆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平台查询)。
八、联系方式
乌鲁木齐建设职业培训中心(培训机构):樊慧敏
联系电话:0991-8879298;QQ咨询群号:909499051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监督电话:0991-8551027、2886853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2020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