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20年度自治区工程系列电力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治区涉电专业各委、办、厅、局、人民团体、科研院所、企业人事(职称)部门:
为贯彻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精神,做好2020年电力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进一步加强电力行业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学习时间、学分、内容、考核结果等基本情况,作为考核专业技术人员的重要内容和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条件之一” 的规定,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自治区职称工作的通知》(新人社发2020〔25〕号)文件:“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实际,大力推广线上培训,依托新媒体平台允许探索开展多种形式的继续教育培训”的要求,2020年度自治区工程系列电力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采取网络授课形式举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自治区从事电力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及在疆援助工作的拟申报评审电力专业副高级、中级、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技术人员。
二、培训主要内容
(一)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原理、电力系统分析基础、工程项目管理、工程热力学、热力发电厂概述、水力机械等专业基础课;
(二)中国风电发展与相关技术介绍、光伏发电的前景及思考、火电技术如何应对气候变化的挑战、智能电网及其关键技术等前沿知识专题讲座;
(三)高电压技术、智能电网与新能源发电技术、电机学—变压器的运行分析、火力发电的污染物排放及其控制技术等更新知识专题讲解;
(四)2020年电力专业职称评审有关文件解读等相关内容。
三、培训及考核方式
继续教育培训采用网络授课和在线考试相结合的形式,按照要求完成学习考核即可获得2020年电力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作为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
1.公需科目由学员通过新疆继续教育网(www.xjrsjxjy.com)自行进行在线报名、缴费、学习和考试(2014—2020年,每年30学时)。
2. 专业科目由新疆电力承装修试企业协会邀请疆内外电力行业专家学者,组织线上授课,共计60学时;
3. 完成公需科目、专业科目在线考试并达到合格线。
四、专业科目培训要求
(一)专业科目报名缴费时间:2020年9月21日—30日;
(二)专业科目报名步骤:
1.申报人员登录新疆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平台(www.xjzcsq.com);
2.点击参加自治区评审登录进入系统(没有用户名的请先注册),在“我的主页”选择继续教育,进入“继续教育报名”页面,首次报名请点击“新增报名”(注意:在报名前请先确认页面上方最左边默认显示为“自治区本级”)。
3.进入报名页面,点击选择自治区工程系列电力专业相应级别,进入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基地页面选择—新疆电力承装修试企业协会,并仔细阅读说明后,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相应附件,提交成功待审核通过后,可打印报名表即为报名成功。
(三)专业科目培训时间:2020年9月23日至10月12日之间,自主选择时间完成在线学习和考试。
五、专业科目培训费用
按照自治区发改委2020年公示“新疆电力承装修试企业协会”收费许可项目及标准,核定专业技术人员培训费:初级450元/人次、中级550元/人次、高级650元/人次。汇款时请备注真实姓名+级别,汇款成功后自行截图保存。
账户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电力承装修试企业协会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乌鲁木齐北京路支行
账号:65001615400052502701
六、注意事项
各单位接此通知后,及时通知相关人员下载手机和电脑版“钉钉”,实名注册钉钉账户,并进行实名认证,进入钉钉群:33614735,参加专业科目培训。未进行钉钉实名认证的学员,视为非本人注册学习,培训成绩按不合格计算。
培训咨询电话:0991—3858053、3851200、3632561,微信公众号:新疆电力协会,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高新街217号盈科广场A座1503室。
未尽事宜,请持续关注钉钉群内公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程系列电力专业技术人员
职称办公室
2020年9月16日
关于举办2020年度自治区工程系列电力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