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自治区《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档案系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将自治区《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档案系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通知》转发你们,请按相关要求开展申报职称工作。
附件:1.《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档案系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通知》
2.国家档案局《关于开展2021年档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通知》
2021年7月13日
附件1
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档案系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党委办公厅(档案局),各地、州、市党委办公室(档案局),自治区党委各部、委人事(职称)部门,自治区各委、办、厅、局、人民团体、大专院校人事(职称)部门,自治区大中型企业人事(职称)部门,中央驻疆单位人事(职称)部门∶
现将国家档案局《关于开展 2021年档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通知》转发你们,请组织开展好此项工作。
经自治区人社厅职称部门同意,我区档案系列正高级(研究馆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委托国家档案局评审。评审档案系列正高级(研究馆员)的专业技术人员,请于2021年 8 月27日至 2021年 9月15 日期间,通过国家档案局门户网站登陆"档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申报系统"(http∶//119.3.212.200/zcps),注册用户名,选择牵头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档案局),按照《网上信息报送指南》要求,在线完成信息填报和相关材料上传工作。申报人员及时关注审核进度,对审核意见为"审批退回修改"的,于 5个工作日内修改完善并提交。
联 系 人∶王国华
联系电话∶0991-2381326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档案系列
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办公室
2021年6月30日
附件2
国家档案局《关于开展2021年档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通知》的链接:https://www.saac.gov.cn/daj/tzgg/202106/7a1f9416e8d84f529ecd5acdf44e87ca.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