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按照克拉玛依市职称评审工作统一安排,现就做好2022年度克拉玛依市工程、新闻等系列初次确定、 授予及“访惠聚”三年优秀高定一级职称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范围
1.符合《关于进一步明确自治区有关职称政策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01号)规定,在我市从事工程、新闻、艺术、群众文化、文物博物、图书资料、实验技术、档案、体育教练员、农业等专业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申请初定、授予相应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
2.连续三年参加“访惠聚”驻村等基层服务工作,且连续三年考核优秀的,可申请直接认定现专业高一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
3.申报人应当为本单位在职的专业技术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公务员身份的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国家或自治区规定可以参加评审或考试的专业除外)。
二、工作安排
1.本次职称申报时间为2022年8月8日至8月29日。
2.申报初定、授予、“访惠聚”三年优秀高定一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不收取费用。
三、申报方式及要求
1.本次职称申报工作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平台-克拉玛依市职称评审系统(网址:https://klmy.xjzcsq.com,以下简称管理平台)上开展,实行网上申报、审核、公示和职称电子证书及任职资格文件的下载(无需上报纸质材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的领取方式和时间另行通知。
2.专业技术人员注册登录管理平台,按要求填报相关材料并扫描上传清晰的电子版材料(无需上交纸质材料),报用人单位审核同意后推荐至主管单位或评审机构,评审机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不合格退回材料,申报人根据提示修改完善,再经单位审核上报,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放弃申报,被退回超过3次的,将无法再提交申请。申报人对本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因申报人上传材料不清晰或出现漏报、错报导致的后果,由申报人承担。
3.申报人所在单位应当认真审核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实效性,并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经公示无异议的,填写“本单位已对提供的申报材料逐一审核,真实准确,同意推荐”的审核意见并上传公示原件及公示结果证明。
4.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全市相应系列(专业)授予、“访惠聚”三年优秀高定一级职称申报工作和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初次确定职称工作。
5.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辖区企事业单位相应系列(专业)职称的初次确定工作。
四、各职称评审机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办公地址:天山路38号工行大厦副楼706办公室
联系人:赵伊娜 联系电话:0990-6224512
2.克拉玛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办公地址:拓湖加气站对面老九小院子207办公室
联系人:詹粉玲 联系电话:0990-6236312
3.白碱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办公地址:通荷路20号矛盾调节中心楼211室
联系人:杨迪 联系电话:0990-6918552
4.独山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办公地址:准南路52号财政局联合办公楼312室
联系人:李明盛 联系电话:0992-3681729
5.乌尔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办公地址:同兴路12号第二联合办公楼218办公室
联系人:张淼 联系电话:0990-6963525
克拉玛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