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克拉玛依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开展2022年克拉玛依市县以下基层农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定向评价、定向使用”
工作的通知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农业农村局,各相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关于对县以下基层专业技术人员开展职称评聘“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工作的通知》(新人社发〔2022〕24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做好2022年克拉玛依市县以下基层农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人员范围
在克拉玛依市县以下乡镇和涉农街道从事农学、园艺、植物保护、水产、畜牧、兽医、农业资源环境、农业农村工程与规划、农产品加工与质量安全、农村合作组织管理等农业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评审条件标准
按照《克拉玛依市农业专业县以下基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定向评价、定向使用”评审条件(试行)》(克人社发〔2022〕30号)执行,专业技术人员可登录克拉玛依市职称评审系统(网址:https://klmy.xjzcsq.com,以下简称“管理平台”),点击“业务指南”栏目进行查阅。
三、时间安排
本次职称申报时间为2022年10月31日至11月14日,补充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18日。
四、申报程序
1.本次职称评审工作在管理平台上开展,实行网上申报、审核、评审、公示和职称电子证书及任职资格文件的下载(无需上报纸质材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的领取方式和时间另行通知。
2.专业技术人员注册登录管理平台—“定向评价、定向使用”模块进行申报,并按要求扫描上传清晰的电子版材料,申报人对本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填写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并上传),因申报人上传材料不清晰或出现漏报、错报导致的后果,由申报人承担。
3.本次职称评审采取盲评的方式,专业技术人员在填报个人材料时需使用系统中的遮盖工具,将本人姓名和照片进行遮盖操作。
4.申报人所在单位应当认真审核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实效性,并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经公示无异议的,填写“本单位已对提供的申报材料逐一审核,真实准确,同意推荐”的审核意见并上传公示原件及公示结果证明。
5.本年度只开展克拉玛依市县以下基层农业专业“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副高级职称的评审工作。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各区农业农村局根据市人社局核定的定向岗位数总量,结合实际情况确定当年拟使用定向岗位数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各区农业农村局按照当年度核定定向岗位数差额推荐参评人员,经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市农业农村局共同组建职称评审委员会开展评审工作。
6.根据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函》的精神,专业技术人员因参与疫情防控等原因,申报职称评审无法上传相关佐证材料的,可在附件中上传个人承诺书(附件5)。通过评审的人员,需在2022年12月15日前补报相关材料,未按时补报材料的,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40号)第三十九条处理。
五、职称评审缴费方式及标准
1.2022年度职称评审费统一在线上进行缴费,参评人的申报材料通过资格审核后,注册登录克拉玛依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网址:https://ggjy.klmy.gov.cn/),在报名考试专栏的2022年克拉玛依市职称评审缴费窗口进行缴费,需要开具发票的,在报名考试信息中“是否开具发票”选项内点选“是”,并在“工作单位”栏内规范填写单位名称,按照所在单位统一开具发票。
2.收费标准:高级职称500元/人。
六、职称评审有关政策要求
1.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相关要求,按照市人社局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执行。
2.基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通过定向评价取得职称后,按照“直评直聘”的原则定向使用。
3.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参加自治区职称评审的,按照自治区职称评审条件执行。
4.专业技术人员当年不能同时申报自治区农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和我市农业专业县以下基层职称“定向评价、定向使用”评审,二者只能选其一申报。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联系人:赵伊娜
联系电话:0990-6224512、18152911660
2.网络技术咨询电话:0991-3193615、0991-3193501
3.监督举报电话:0990-6224730
附件:
附件3:2022年克拉玛依市职称评审申报材料填报指南.xlsx
附件4:自治区“访惠聚”驻村等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免除继续教育学习申请表.doc
克拉玛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克拉玛依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