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度克拉玛依市乡镇卫生专业技术
人员副高级职称认定聘任工作的通知
根据《关于印发〈克拉玛依市贯彻落实县以下基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倾斜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克人社发〔2022〕19号)规定,现就做好我市乡镇及以下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副高级职称认定聘任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聘任人员范围
在乡镇及以下单位(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截至2022年12月31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已取得自治区卫生健康系列相应专业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因单位无副高级空缺岗位而未聘任的专业技术人员。
1.取得自治区卫生健康系列相应专业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在我市乡镇及以下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满5年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2.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以来近5年的年度考核和医德医风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平均每年在基层卫生机构临床一线工作时间不少于40周,圆满完成规定的业务工作量,受处分期内不予认定聘任。
三、申报程序
1.申报人按要求填写《乡镇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认定聘任登记表》《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岗位等级变动审批表》并提供本人职称证书复印件,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报各区行业主管部门。
2.各区行业主管部门可参照《克拉玛依市卫生健康系列县以下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定向评价、定向使用”评审条件(试行)》对申报人进行审核推荐,申报人的继续教育情况由市卫健委出具意见。
3.各区行业主管部门将《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岗位等级变动审批花名册》及申报人相关资料报各区人社部门审核。各区人社部门要严格把关申报人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考核和继续教育等内容。
4.请各单位于2022年12月30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地址:克拉玛依区天山路38号工行大厦副楼7楼706室),市人社局将按照相关程序予以审批认定并向社会进行公示。
四、联系方式
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0990-6224512
市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科:0990-6223292
附件:1.乡镇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认定聘任登记表
2.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岗位等级变动审批表
3.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岗位等级变动审批花名册
2022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