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克拉玛依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通知
各用人单位,各专业技术人员: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25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自治区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新人社发〔2022〕56号)精神,为有序推进我市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继续教育工作,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综合素质建设,不断提升专业能力和创新能力,现将2023年度克拉玛依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学时要求
按照自治区人社厅统一要求,自2021年起,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参加继续教育总学时累计不少于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
二、报名及培训方式
1.公需课。专业技术人员注册登录新疆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平台(网址:https://www.xjzcsq.com/)左侧菜单继续教育报名模块,参加自治区继续教育网统一组织的学习及考试。
2.专业课。由我市各继续教育基地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根据各基地的培训工作通知,注册登录新疆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平台(网址:https://www.xjzcsq.com/)左侧菜单继续教育报名模块,参加各继续教育基地培训班的报名,具体培训通知由各继续教育基地在网站上另行通知。
三、相关政策要求
1.自2021年起,自治区启用继续教育培训合格电子证书。参加职称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须提供每年度完成继续教育的相关证明。
2.自2023年起,各继续教育基地不再提供继续教育补学服务,各基地在5月至9月间集中开展继续教育培训。专业技术人员完成培训考核合格的,颁发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电子证书。
3.专业技术人员所学继续教育专业课的层级,按照拟晋升的职称层级为准。
4.我市未开展的继续教育培训,可参加自治区级继续教育基地组织的培训。
附件:
2023年度克拉玛依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名单及培训专业一览表
2023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