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工信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地区《关于开展阿克苏地区各系列(专业)2025年度职称评审及民营企业专项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地区工程系列机械电子、化工(含制药)专业职称评审工作,确保职称评审工作顺利完成,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范围
在阿克苏地区从事工程系列机械电子、化工(含制药)专业技术工作的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民营企业专项评审仅限初、中级职称。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已办理离退休手续及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退休人员、受记过以上处分且尚在处分期间的人员不在评审范围。
二、评审条件
严格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程系列机械电子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新人社发〔2023〕10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程系列化工(含制药)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新人社发〔2023〕12号)执行。
三、申报方式
申报人需登陆“阿克苏地区职称评审系统”(aks.xjzcsq.com)进行注册、填写申报资料并逐级申报,评审委员会按照评审权限进行审核、评审。在本地区范围内参加评审的,无需出具委托评审函。
(一)中、初级通用职称评审。需进入“阿克苏地区职称评审系统”(aks.xjzcsq.com)登录个人账号,选择“职称申报”模块“申请职称评审”选项,填写申报资料并逐级申报。
(二)地区“定向评价”高级职称评审。需进入“阿克苏地区职称评审系统”(aks.xjzcsq.com)登录个人账号,选择“职称申报”模块“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南疆地区)”选项,填写申报资料并逐级申报。
(三)民营企业中、初级职称专项评审。需进入“阿克苏地区职称评审系统”(aks.xjzcsq.com)登录个人账号,选择“民营企业专项申报”模块,填写申报材料并逐级申报(民营企业基层单位账号“材料接收部门”应选择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经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审核、推荐,由地区评审委员会评审。
四、时间安排
(一)申报时间:2025年6月16日—7月25日,截止7月25日18:00,未将申请书提交至评审委员会(阿克苏地区工信局)进行第一次审核的,视为放弃本次申报资格。 (查询地址:“阿克苏地区职称评审系统”(aks.xjzcsq.com)通知公告栏)。
(二)审核时间:2025年7月25日—8月15日。
(三)缴费截止时间:2025年8月15日—8月20日。
(四)材料报送时间:2025年8月15日—8月20日。
(五)评审及公示时间:评审会议时间根据具体情况另行通知。评审会议结束后,次日进行系统内公示,并由各用人单位同步在本单位对通过评审人员进行公示。专业技术人员可登录新疆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平台(www.xjzcsq.com)“会议公示”栏内查看评审结果。
五、注意事项
(一)个人申报
申报人在填报评审材料时,须认真准确填写各栏目,并上传正向、清晰的相应佐证材料原件扫描件,因漏传、错传、未传导致的后果,由申报人承担。申报人未通过审核的,应于退回后2个工作日内根据修改意见完善材料并提交,提交评审委员会审核次数不超过3次,对于第3次提交后申报材料仍不符合要求,或退回后超过申报时限的不予受理。
1.基本信息:专业技术人员按要求填报个人信息,并上传身份证附件,符合要求的一寸免冠照片。
2.学历证明。申报人在上传学历学位证书的同时,需上传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www.chsi.com.cn)《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若无法查询,需扫描上传人事档案中的“毕业生登记表”。
3.专业技术资格:专业技术人员按要求填报现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及取得时间、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现职称在新疆取得,上传“任职资格文件”或“职称证书”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现职称在其他省(区、市)取得,需同时上传“任职资格文件”、“职称证书”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4.工作简历:专业技术人员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
5.实践能力、业绩成果:专业技术人员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上传取得现职称后取得的,实践能力、业绩成果相关佐证材料。
6.(聘)任现职期间考核情况:专业技术人员按要求上传近3年《专业技术人员业务考核登记表》(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可提供近三年个人鉴定材料)。
7.工作总结:任现职期间个人专业技术工作总结。
8.著作论文:对论文的发表和数量不做硬性要求,专业技术人员所完成的专利成果、项目报告、工作总结、工程方案、设计文件等成果可视同论文参加评审。
9.其他材料。单位公示、公示结果、推荐报告、普通话证书等资料上传至“其他附件或证明材料”相应栏目中。
10.信息遮盖。材料中涉及保密的内容,需按照系统提示勾选遮盖项目,并在附件中遮盖本人姓名、照片及工作单位。涉密材料需经过脱密处理后上传。
(二)单位审核。申报人所在工作单位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规定,认真做好申报、审查、推荐、公示等各环节工作,对所审核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负责,经单位研究同意推荐后,在单位内部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逐级报送阿克苏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评审委员会。申报人所在单位主要领导负责审核把关的责任。
(三)评审委员会审核。评审委员会机构按照任职资格条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申报材料不符合规定条件的,评审委员会告知申报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补正上报的次数不得超过3次(含初次上报),对于第3次上报后仍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退回后不再受理。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放弃申报。
(四)专业水平答辩。申报机械电子专业副高、中级职称,化工(含制药)专业中级职称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专业水平答辩。专业技术人员参加驻村、驻村宗教、南疆学前教育支教和内地服务管理工作,下沉基层一线创办、领办合作社、进入村“两委”班子、参与合作社所在村农业生产组织管理工作,到乡(镇)村和企业挂职、兼职和离岗创新创业的,当年申报职称评审也可免予参加专业水平答辩(答辩成绩按照当年参加该专业答辩人员的平均分值予以赋分)。
(五)继续教育培训。申报人需按规定上传近5年(2021—2025)的继续教育公需课及专业课培训合格证书。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初次参加职称评审对继续教育不作硬性要求。符合继续教育免学条件人员需上传免学审批表(阿克苏地区职称评审系统——资料下载栏自行下载)。
(六)普通话等级证书。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须上传普通话等级证书,普通话水平不得低于三级乙等。
(七)两类人才贯通。贯彻《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实施意见》(人社部发〔2020〕9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自治区高技能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工作的通知》(新人社发〔2021〕26号)精神,在工程系列实现高技能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评价贯通。具有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且近三年考核合格的高技能人才,不受学历、论文、外语、计算机等条件的限制,均可参加职称评审,重点评价职业能力和工作业绩。取得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分别满2年、3年、4年的,可分别申报评审相应专业助理级、中级、副高级职称。
六、其他事宜
(一)用人单位要切实加强舆论引导,做好职称政策解读及宣传,做到政策公开、条件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和严谨细致的作风,做好申报人员材料的审核和推荐工作。
(二)严格落实审核、推荐、评审责任机制,严肃评审工作纪律,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人员、直接责任人及其单位相关责任人员,按照国家、自治区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被处理单位三年内取消参评资格,个人3年内不得申报相应职称评审,并列入平台黑名单。
(三)材料通过审核后,申报人需在系统内生成有水印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并使用A4纸正反面打印(一式二份),由所在单位在单位意见栏里手工填写“本单位已对提供的申报材料逐一审核,真实、完整、有效,同意推荐”并签字盖章。并将评审表、单位公示、公示结果、单位推荐意见、个人承诺书等申报材料原件报送至阿克苏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评审委员会(行业管理科)。
(四)评审收费标准:副高级600元,中级400元/人,初级200元/人。缴费采取扫码或银行缴费支付方式,由申报人缴至阿克苏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财务室。
联系人:衣马木·吾甫尔
咨询电话:0997—2139444
平台技术服务:0991—3193615、3193501
监督举报电话:0997一2122598
来信来访地址:阿克苏市文化路28号地区综合办公区2号楼5楼
附件:
1.推荐单位公示(模板)
2.单位推荐意见(模板)
3.个人承诺书(模板)
4.自治区“访惠聚”驻村等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免除继续教育学习申请表
阿克苏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6月5日
附件1
推荐单位公示(模板)
根据自治区、地区职称评审工作要求,现对××同志申报××系列××专业×(高、中、初)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进行公示。
基本信息:(包括:性别、族别、政治面貌、身份证号、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思想政治条件:(突出政治表现,强调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
业绩成果:(简要描述近五年的实践能力和业绩成果,并说明对业绩成果的实际贡献)。
公示时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如对××同志的相关信息有疑异,请电话或书面形式反映至××办公室。
单位监督电话:××××
人社部门电话:××××
纪检监察部门电话:××××
签字:(单位负责人签字)
(推荐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2
单位推荐意见(模板)
×××同志自入职本单位工作以来,××××××××××××××××××××××。主要表现如下:
一、政治方面:
二、工作方面: 职业操守、从业行为、工作能力。
三、单位推荐及公示情况。
综上所述,该同志在任职期间×××××××××××××××××××××××××,经本单位对××同志及所提供的申报材料逐一审核,申报材料真实准确,且公示期间无异议,同意推荐××同志申报××系列××专业×(高、中、初)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签字:(单位负责人签字)
(推荐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3
个人承诺书(模板)
本人承诺以上填报的内容和提交的材料完全真实有效,且网上填报与送审报表内容完全一致。如申请人提交弄虚作假确认材料的,一经查实,不予受理确认申报或取消已确认的资格,并从申报年度下一年度起3年内,不得申报专业技术资格。
承诺人:(手写签名)
年 月 日
附件4
自治区“访惠聚”驻村等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
免除继续教育学习申请表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
身份证号 | 学历 | 学位 | ||||
何时何学校何专业毕业 | ||||||
现工作单位 | 参加工作 时间 | |||||
现有专业 技术职务 | 拟申报专业 技术职务 | |||||
免学理由 | ||||||
审核意见 |
公 章 年 月 日 |
注:
1.仍在参加“访惠聚”驻村(含抽调到各级“访惠聚”办公室)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由同级“访惠聚”办公室审核;参加驻村管寺、南疆学前双语教育干部支教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由同级党委统战部门或南疆四地州学前双语教育干部支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
2.参加“访惠聚”驻村、驻村管寺、南疆学前双语教育干部支教工作已返回人员,由原派驻单位所属的地州市或自治区区属主管单位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