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交职办〔2017〕1号
关于举办2017年度自治区公路(运输)、
交通经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
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交通运输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地州市交通运输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治区各有关单位: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按照自治区人社厅职称评定工作有关安排,结合本行业实际,现将2017年度公路(运输)、交通经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范围
参加2017年度自治区公路(运输)工程(含市政道路建设)专业(高级工程师、提高待遇高级工程师)、交通经济专业(高级经济师)、公路工程(含市政道路建设)专业(工程师、助理工程师)、汽车运输工程(工程师、助理工程师)专业职称评审人员。
二、继续教育培训班专业设置
(一)公路运输高级班(公路工程与汽运工程高级工程师)
(二)交通经济高级班(高级经济师)
(三)公路工程中级班(工程师)
(四)汽运工程中级班(工程师)
(五)公路工程初级班(助理工程师)
(六)汽运工程初级班(助理工程师)
三、培训地点
公路运输高级、交通经济高级、公路工程中级、汽运工程中级、汽运工程初级班均设在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公路工程初级班设在公路局石河子干部学校。
四、培训时间
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培训班2017年2月15日报到,2月16日-3月2日培训;公路局石河子干部学校培训班2017年2月23日报到,2月24日-3月10日培训。
五、培训费用
培训费、住宿费、教材费、伙食费用标准按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收取。培训费高级680元、中级480元、初级320元(仅限刷卡缴费)。
六、报名方式
(一)网上报名
在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学习的,于即日起至2017年2月10日前,登录下面网址按照网站要求进行注册登记。注册完毕的学员在报到当天(2月15日)到学院财务处报本人姓名刷银联卡缴费即可。http://jingqilin676897.vicp.io:50845/QilinBMXT/login.php?act=login
(二)现场报名
因故未进行网络报名的,请在报名当天2月15日进行现场注册,然后刷银联卡缴费即可。
(三)请各单位按照通知精神落实参加继续教育人员,于2017年2月10日前将参加培训人员名单分别报送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和公路局石河子干部学校。
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联系人:关晓娟
联系电话:0991-3392822 13999932076
公路局石河子干部学校联系人:金挺
联系电话:0993-2063155 13309930970
电子邮箱:1033466873@qq.com
2017年1月9日